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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简介
扭头朝楼下一看,不知道什么时候,门口站了一位二十多岁,身材魁梧的少年。身上破旧的衣衫遮掩不住他身体的健壮,脸上的憔悴,也难掩其眼神出透露出的坚定和倔强。
饭馆活计呵斥的,正是这位少年。活计鄙夷地看着少年说:“要饭竟然要到‘客来香’来了,你没看看我们门前是几个幌子?你还真是有眼无珠啊。快走快走,真想要饭,去那些挂一个幌子的地方看看,也许有你能吃的东西。”
少年转过脸,狠狠地盯了伙计一眼,回了一句:“狗眼看人低。”然后转身就走。
伙计见少年竟敢骂自己,边骂边把拳头举了起来:“你个小狼崽子,竟然敢骂我,看我今天不揍死你去喂狼。”
可他拳头还没落下,就被少年用手抓住了腕子,疼得呲牙裂嘴。一边其他围观的伙计看了,嬉笑着起哄。
不知道为何,我对这位少年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。
我站起身,对门口的伙计们说:“来者都是客,你们掌柜的是怎么教你们的?”
我看着少年说:“小兄弟,你过我这边吃吧,我这里菜多,一个人也吃不了。”
伙计看我一脸怒容,不敢再造次,悻悻地站到了一边。
少年松开捏饭馆活计的手,犹豫了一下,还是上来了。
到了桌前,我给他拉过一张凳子,他说了声“谢谢大哥”,就坐了下来。
看来真是饿坏了,我帮他要了馒头,被他几口就吃了下去,桌上的菜也被他一扫而空。
我又帮他倒了一碗酒,他还没有来得及喝,就听见远处传来轰轰隆隆的声音,连脚下的地板都被震得打颤。我从窗户往外一看,尘土飞扬中,一队人马疾驰而来,个个背着长枪,挎着盒子,有的腰里还别着利斧和砍刀,肩上缠着一卷绳子,人喊马叫,眼看着就到了饭馆门前。
从他们的衣着打扮来看,今天八成是遇上匪了。黑森林几百年来就一直出没着各种匪帮,遇到匪并不奇怪。这些匪帮,按照各自行事和敛财方式不同,又分为金匪、木匪、土匪等等。
顾名思义,金匪就是专门打劫淘金人,靠剥削淘金者为生的匪帮;而木匪的掠夺对象则是在黑森林里以伐木、放木排为生的木帮。人们常说的土匪,则主要依靠拦路抢劫,绑架勒索等手段谋生。
抗日战争爆发以后,黑森林里的土匪也发生了转变,一部分不甘外人欺辱的土匪走上了抗日救亡的道路,纷纷加入抗联,成为活跃在东北原始森林里的重要抗日力量,曾经让日本侵略者头疼不已。
而另外一部分,则仍旧靠打家劫舍为业,甚至是趁着国难当头,沦为日本人的帮凶,成了汉奸队伍。这类土匪往往胆大妄为,有些时候连国军的抗日物资,枪支弹药,粮食药品也敢抢劫。
我带兵的时候,只要碰到这类土匪,是从来不会对他们手软留情的,只要犯在我的手里,就坚决灭了他们。
抗日战争胜利以后,抗联队伍不是被转为正式编制的部队,就是被就地解散,战士编入其他部队。也有少数战士和我一样,不愿打内战而离开部队回了老家。但是即使在以前,抗联队伍为了防止日本人的追击,也是不会如此大张旗鼓出现在黑风镇的。所以,这对人马,不是啥善良之辈,至于他们是什么匪,等等从他们的口风中就能判断出来。
转眼间,这帮人已经上了二楼,沉重的马靴震得地板咚咚响。一个长得人高马大,身上裹着狼皮外套,满脸横肉的家伙冲着饭馆伙计嚷道:“今天老子拿了个‘大红’,兄弟们决定来庆祝一下,你这二楼,我们全包了,把你们的好酒好菜,尽管端上来就是了。”
我一听这家伙的话,就明白是金匪无疑了,因为只有金匪才称黄金为“红”,而“大红”,就是说得到了大把的黄金。看来这帮家伙今天是刚刚抢劫得手,不知道是哪个金帮辛苦了几个月,拿命换来的金子被这帮金匪给抢了。
这时,满脸横肉的家伙看见了坐在窗边的我和那个少年,他用马鞭一指,骂道:“你们两个没听见吗?这层楼我们兄弟包了,识相的快点滚。”
老子在前线浴血杀敌的时候,你们这帮王八蛋却在后方打家劫舍,无恶不作,今天竟然教训到老子头上来了,看我等等怎么收拾你们这帮兔崽子。
我看了看坐我对面的少年,他也是一脸怒容地看着眼前的金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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